我國礦產資源一直存在亂挖爛采的情況,近些年隨著礦產資源逐漸緊張,國家也相繼出臺了一些加強礦山管理的法律法規,那么作為個人或礦業公司,想開采礦山或建立自己的選礦廠都需要有哪些手續呢?我們平時所說的礦權又是什么意義呢?
首先開采礦山要有礦山開采證,該證由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審批登記、頒發。那么礦產資源又包括哪些呢?
礦產資源分類:
1、國家規劃礦區和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內的礦產資源;
2、領海及中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的礦產資源;
3、外商投資開采的礦產資源;
4、石油、天然氣屬于特殊資源類型,需經國務院相關部門審批。
本條第1款、第2款、第3款規定以外的礦產資源,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地質礦產管理工作的部門,按照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管理辦法審批登記,頒發采礦許可證。那么辦理礦山開采證需要準備哪些手續呢?新建選礦廠需具備哪些條件才能上選礦設備投產呢?
1、申請登記書和礦區范圍圖;以上資料交給相關管理部門后,自申請之日起40天之內會受到是否準許的通知,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礦山讓不讓開采的問題,目前常見的礦山違規開采為只有探礦證,而不具備采礦證,那么什么是探礦證?跟采礦證由哪些區別呢?請繼續關注滎陽礦機內容更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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